苏州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(含直博生)工作办法
发布时间:2026-11-04 | 浏览:1
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招考机制,做好我校 20 27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(以下简称 “推免生”)工作,根据教育部、江苏省及我校有关文件要求,特制定本 办法 。
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 可 接收推免生,部分博士招生专业招收本科直博生, 具体直博生接收专业见教育部 “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(免初试、转段)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” (以下简称 “推免服务系统”,网址:https://yz.chsi.com.cn/tm)。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愿为祖国建设服务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,身心健康。
2.取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(以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公示名单为准)。
3.诚实守信,学风端正,学术研究兴趣浓厚,有较强的创新意识、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。
4 .申请本科直博者,除满足以上条件外,复试前须提供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(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)的书面推荐意见 ( 见附件 1 )。
教育部 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开通后,所有推免生(包括 前期已在我校 “苏州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” 预 报名的考生)务必登录 教育部系统 填写申请信息。未进行预报名的推免生届时 也 可登录教育部 “推免服务系统”进行报名,相关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复试,具体安排以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的通知为准。
我校通过 教育部 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和待录取通知,推免生须及时在“推免服务系统”中回复。
复试 工作由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开展, 各单位 择优筛选进入 复试 考核的考生名单 。
面试为复试考核的必要环节。 各单位可根据推免生报考情况多批次组织复试。 综合考核 成绩以百分制计分,满分 100分,60分为合格。根据考生 综合考核 成绩、 该 专业招生计划等择优录取。 未参加复试、综合考核成绩小于 6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。
拟录取名单 将在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, 公示时间不少于 7日 。
参照我校 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。
研究生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最新核定为准。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财务处网站的收费公示(网址: http://cwc.suda.edu.cn/ ) 。
1 .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,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,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。
2 .硕士推免生入学后适用硕士研究生的管理规章制度,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;直博生入学后适用博士研究生的管理规章制度,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同等待遇。
3 .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, 并在我校报考服务系统导出的 推免申请表承诺处本人签字。 若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,并通报推荐学校。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,如果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,录取资格无效。
4 .我校所有拟录取的 非定向考 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,否则取消录取资格。
5 .所有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教育部 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填报申请、接收复试通知、确认待录取等。未通过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。
6 . 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填报志愿和接受拟录取通知应慎重,诚实守信,一经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, 原则上 不得提出撤销。
7 .其 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。
附件1:推荐信(直博生).doc